联系我们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755-36537049(张小姐)
手机:13682677603
QQ:497848526
邮件:497848526@qq.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商会大厦A座30楼A室
网址:http://www.cxlwpq.com
新闻详情
松岗临时工派遣劳务派遣公司
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之二十三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及“三项费用”扣除 文/段文涛 问:
在我局纳税人学堂组织的一次讨论时,有家劳务派遣公司和另外几家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的财务人员发生了争议,两方的财务人员都认为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及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应在本企业作税前扣除。
请问,究竟该如何正确扣除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及附加呢? 答:
一针见血大批量劳务派遣输出,有关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及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统称“三项费用”),究竟该在劳务派遣方企业还是劳务接受方企业进行税前扣除的问题,有个变化的过程。
在2014年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对此曾规定:
企业因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关注焦点大批量劳务派遣输出, 照此公告规定,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在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扣除。
企业在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用工费用后,对于其中属于非福利部门用工的派遣员工工资,准予计入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工资薪金总额的,并作为计算“三项费用”等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问题,最大的变化就是将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分成两种情况进行税前扣除:
鲜有人知大批量劳务派遣输出,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扣除,其中的工资部分由以往作为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工资薪金”改变为“劳务费”,不再计入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工资薪金总额,从而不能再作为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计算“三项费用”等相关费用扣除的基数。
同时,也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将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作为计算“三项费用”等相关费用扣除的基数。
最新精选大批量劳务派遣输出, 2﹒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个人的费用,视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分别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工资薪金总额,作为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计算“三项费用”等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可见,虽然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均可作税前扣除,但相关费用的不同支付方式以及取得的支付凭证(发票等)的差异,决定了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薪金以及依据工资薪金总额扣除“三项费用”等相关费用的列支主体,应引起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的重视;税务机关则应作为风险评估、税务稽查等后续管理的重点之一。
松岗劳务派遣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13682677603刘先生
上一新闻:沙井临时工派遣劳务派遣公司
下一新闻:福永劳务派遣公司大量临时工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