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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务外包公司在派遣时应坚守4大原则创兴坚守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2-12-27 02:52:25 点击:1626 属于:新闻资讯
1、人员租赁原则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人员租赁,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拒绝垫付原则
法律明确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 否则派遣公司将大大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3、同工同酬原则
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让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相同工资福利待遇。相同岗位、等级的员工,应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
4、受益归责原则
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深圳临时工;宝安临时工;龙岗临时工;深圳劳务派遣临时工;宝安劳务派遣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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